科技日報記者 張佳星
4月2日,國家醫保局公眾號發布“醫保購藥的六要六不要”,指導居民巧用追溯碼,不當回流藥的接盤俠。
“六要六不要”即一要買包裝上有追溯碼的藥,不要買沒有追溯碼的藥;二要在結算藥款時看著售藥人員掃所購藥盒上的追溯碼,不要讓他或她掃其他藥品的追溯碼;三要索取小票,不要放棄可能的上千元賠償;四要使用國家醫保局微信公眾號或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驗碼,不要當回流藥的接盤俠;五是發現回流藥要堅決索賠,不要疏于維護合法權益;六要毀掉使用后的藥物空盒,確保追溯碼撕毀,不要將自己的藥盒或藥品出售給藥販子。
醫保局方面表示,追溯碼是這一小盒藥品的唯一“身份證”,這一小盒藥的追溯碼與其他藥品包括同品牌同規格其他小盒的追溯碼都不一樣。根據文件規定,2026年1月1日起,所有銷售的藥品都必須追溯碼全覆蓋(住院拆零服用的藥品,中藥飲片和中藥顆粒,目前暫時沒有要求使用追溯碼)。追溯碼一旦被掃碼銷售,相關數據就進入了國家醫保局數據庫,如果售藥人員刻意去掃其他藥品的追溯碼,或者故意不掃追溯碼,那說明售出的藥很可能有問題,正試圖用其他追溯碼來掩蓋二次銷售痕跡。
據介紹,2026年起,國家要求售藥的小票或發票上要標注追溯碼,為的是后續一旦發現問題,能夠保留證據,以維護合法權益。如果公眾發現買到回流藥,即查詢后“僅有1次銷售信息卻不是本人購買”或“查詢到有2次及以上的銷售信息”的,可要求索賠。如購藥后幾天均未查詢到產品銷售信息,可向售出機構或有關部門反映。
國家醫保局提醒公眾,要妥善處置空藥盒、銷毀溯源碼,以免被犯罪分子繼續盜用。千萬不要將自己的藥盒或藥品出售給藥販子,如果被非法轉賣,經發現會嚴重影響出售藥盒者的醫保待遇,嚴重的還可能涉嫌違法犯罪。
(圖片來源:國家醫保局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