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俠 科技日報記者 滕繼濮
記者12月30日從四川省科學技術廳獲悉,近日,該廳等16部門聯合印發《四川省進一步鼓勵外商投資設立研發中心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措施》自印發之日起30日起實施,有效期為5年。
《措施》明確提出了支持外資研發中心加大研發投入、設立開放式創新平臺、加快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等11條主要措施,旨在強化對外商在川投資設立研發中心的支持力度,鼓勵和引導外資更多投向科技創新領域,支持外資研發中心開展高水平研發活動。
具體而言,在支持外資研發中心加大研發投入方面,《措施》提出,對主營行業符合新版《高技術產業分類》且上一年度研發投入達50萬美元的外資研發中心,擇優給予科技計劃項目支持,每個項目最高給予200萬元資金支持。
同時,《措施》提出,要支持和鼓勵符合條件的外資研發中心申請認定為四川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引才引智基地、新型研發機構、技術轉移機構等,并享受相關省級財政科技支撐政策;鼓勵外資研發中心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和成果進入技術交易平臺等進行交易,并建設概念驗證中心和中試熟化平臺,對納入省級中試研發平臺建設序列的,享受相關省級財政科技支撐政策。
此外,為進一步促進產學研協同創新,《措施》鼓勵四川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與外資研發中心聯合開展技術攻關、人才培養,共建產業學院等合作;支持四川省職業院校與外資研發中心共建實踐實訓基地、技術技能協同創新平臺,共同組織學生實習實訓;邀請外資研發中心參與國際產學研用合作會議等重要學術交流活動,共同推進四川省產學研協同創新;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研發中心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