邸金?科技日報記者 頡滿斌
近日,甘肅省面向全省印發《甘肅省科技創新型企業認定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共十四條具體內容,旨在進一步強化全省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優化完善“科技型中小企業—甘肅省科技創新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梯次培育體系,助推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壯大。
甘肅省科技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辦法》提出的認定條件與國家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管理辦法要求保持一致。《辦法》所指的甘肅省科技創新型企業,是指符合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方向,有穩定的科技研發投入及研發人員,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創新能力較強,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
據了解,申報企業需具備在甘肅省內注冊登記一年以上,能夠準確歸集研發費用,會計核算健全,實行查賬征收的居民企業、對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擁有1項以上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自主知識產權、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含)以上等條件。新認定的省科技創新型企業,將按照相關政策享受資金補助、擇優推薦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及優先承擔科技計劃項目。
此外,《辦法》明確了省科技創新型企業到期后的管理,通過對認定條件的提升,真正遴選出一批技術創新能力較強、有望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