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報記者 陳汝健
為進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和應急響應機制,及時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近日,河北新修訂了《河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那么,為何要修訂《應急預案》?本次修訂了哪些內容?
記者注意到,2024年1月,生態環境部印發了新的重污染天氣應對機制指導意見,對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的啟動標準、應對工作和聯防聯控等內容提出了新要求。而河北現行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仍為2019年12月印發,為落實新要求,河北科學修訂了新版《應急預案》。
新版《應急預案》修訂了預警啟動標準,調整了區域聯防聯控形式,細化了應急響應措施的有關要求,調整了運輸管控要求,優化了重污染天氣應對機制。
在預警啟動標準方面,新版《應急預案》按照重污染天氣發展趨勢和嚴重性,將城市預警分為三個等級,由低到高依次為黃色預警、橙色預警、紅色預警。以黃色預警為例,由預測AQI(即空氣質量指數)日均值>2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修改為預測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續48小時及以上。
為更加精準地應對重污染天氣過程,新版《應急預案》將區域預警修改為預測3個及以上連片城市(雄安新區)達到橙色預警條件時,由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大氣辦)主任審批后,向相關地區發布預警提醒函;預測3個及以上連片城市(雄安新區)達到紅色預警條件時,由分管生態環境工作的副省長審批后,省大氣辦向相關地區發布區域應急聯動通知。
新修訂的《應急預案》將涉氣企業分為重點行業企業、小微涉氣企業、一般工業企業三類。重點工業企業包括50個重點行業,應按照相關要求開展績效評級,制定差異化管控措施。小微涉氣企業,在應急響應期間不予停限產,但需執行重型載貨車輛及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相應管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