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報記者 夏凡?通訊員 孫嘉隆?許婷
1月24日,記者從江蘇省揚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揚州市產業科創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江蘇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批準,將于3月1日正式實施。這是全國首部以產業科創為主題的地方性法規。
揚州市科技局局長王友芳介紹,《條例》共7章39條,從“為誰創新”“誰來創新”“創新什么”“如何創新”四個根本問題謀篇,圍繞活動、主體、人才、載體、保障、監管等方面,搭建了揚州深化產業科創名城建設的制度框架。
結合地方產業基礎,《條例》明確高端裝備、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汽車及零部件、生命健康等六大產業科創方向,強化載體平臺打造、人才引育評用、企業梯隊建設等典型舉措對產業科創的促進作用,以立法護航揚州產業高質量發展,促進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雙向奔赴”。
“《條例》聚焦產業科創這個主題,建立健全工作協調、統計監測和考核評價機制、聯席會議制度,確立財政科技投入‘兩個確保’機制,在財稅、金融、用地、人才等方面予以政策要素保障,制定了盡職免責條款等。”揚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彭蘇寧說。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重點聚焦揚州在創新發展全鏈條中推進產業科創的關鍵環節,而且針對揚州產業鏈創新鏈融合的制度性瓶頸障礙,在揚州產業科創現有基礎上,明確提出對有潛能、有空間的領域進行重點布局、重點投入、重點保障。
在立法特色上,《條例》著力推進科技立法的“本地化”。揚州“綠揚金鳳”計劃、科創助航特派團、科技產業綜合體、團室共建等在創新發展實踐中涌現的“揚州經驗”在《條例》中被總結、提煉、固化、轉化為法規性措施;揚州中央創新區、產業創新走廊、航空科技揚州實驗室等揚州產業科創的品牌性、標志性工程也被納入《條例》。
記者注意到,《條例》規定將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益用于獎勵研發團隊的比例提高至80%,職務科技成果在國有資產中單列管理;國企研發費用在經營考核中視為利潤加回;在科研項目中賦予科技人才更大自主權、減輕科研人員事務性負擔等舉措;探索域外創新中心和域內創新飛地等。
(受訪者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