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記者 王鵬 楊湛菲
記者5月9日從教育部獲悉,教育部辦公廳日前發布《關于高等學校做好2023年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單位切實推進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2023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充分開發利用科研助理崗位,加大科研助理崗位保障力度。
通知要求,各單位要積極吸納應屆畢業生從事博士后、科研輔助研究、實驗技術、技術經理人、學術助理和財務助理等科研助理工作,各高校建設的大學科技園、技術轉移中心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構要積極吸納應屆畢業生從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大幅擴大科研助理崗位。
通知指出,高校要指導畢業生做好畢業去向信息填報工作,通過科研助理崗位在高校、科研院所、企業、以及科技園區等單位就業的,應在填報去向時選擇科研助理選項。各高校及其建設的大學科技園、技術轉移中心等機構設置科研助理崗位時,應對參與招聘的高校畢業生說明崗位性質,以方便學生準確填報就業去向。堅決杜絕科研助理簽約造假。